本报讯(记者魏萍)1月24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三号警示: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在购买、携带、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注意安全。
中消协称:2006年起,北京等城市开始由禁改限,加上农村等原本可以燃放的地区,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很大,涉及的消费人数众多。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相应的污染,同时,可能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。往年都有相关伤亡案例不时见诸报端。有鉴于此,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;
二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、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;
三、严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;
四、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,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;
五、除特殊说明外,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;
六、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;
七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要有成年人现场监护;
八、不要燃放摔炮、拉炮、砸炮等危险性高的烟花爆竹;
九、不要向行人、车辆、房屋等发射、投掷烟花爆竹;
十、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,返回到安全位置;
十一、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,不要马上靠拢产品,等明确原因,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。
十二、要注意烟花爆竹的存放安全,并不宜长期存放,以免发生危险。
